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,督促在校研究生认真学习并完成学业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)《云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云大研〔2020〕10号)及《云南大学研究生毕业最后期限的规定》,学校决定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业的研究生做取消学籍处理。
李仁磊(32021002018);董庆(32021002057);祝俊文(32021002169);吉俊(32022202162)
经多方联系后,仍无法联系到以上学生本人,无法通过当面送达或电话送达等方式将《退学告知书》送达学生,现由培养单位进行网络公示,公示期为三十日。
MPA办公室
2025年11月4日